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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12人)
肇庆高新区人民政府 2025-04-01 18:03:5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8:30—4月11日17:30分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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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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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肇庆高新区中小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属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位于肇庆市最东端,与佛山接壤,东距广州市区50公里,属广佛肇半小时经济生活圈、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总面积98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约26万人。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下属6所公立中小学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人数12人。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指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的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建议使用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7日8:30—4月11日17:30分,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咨询电话:0758-3103815)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与宣讲会同时间同场地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点,使用微信作为扫描工具现场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材料、确认报名岗位(每个考生只能确认1个岗位,已网络报名的不需要参加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基本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后从系统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4)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者,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5)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6)报名者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进行承诺;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8)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报名者须提前了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准备好三方协议或熟悉网上操作。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均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报考年龄。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职业资格。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应)。除相应学科外,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宣讲会

招聘小组于2025年4月16日9:00--11:30到郑州大学主校区核心教学区南1106教室举行宣讲会,同时间同场地接受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4月16日17:00后开始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登录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补打。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7日10:00--11:30 郑州大学主校区核心教学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关原件到达指定现场进行审核。

(3)面试方式: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5)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在招聘现场发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五、签约

(一)确定签约人员。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签约人员名单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签约考生,若无收到通知的,视为不入围;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签定三方协议。符合聘用条件并同意约定的考生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启动递补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如未如期按要求履行签约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以另行通知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肇庆高新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相关部门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3646210(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0758-3649232(肇庆高新区教育纪工委);0758-3649932(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58-3103815(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李老师、丁老师。(工作日上班时间)

(六)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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